不高大的杜文焕闻言,立马看向了传令骑兵。
骑兵策马离去,跑到了鼓车阵前,当即下令改换鼓声。
“冬……冬……冬!冬!冬!”
一瞬间、悠扬漫长的鼓声如平静的晴天变成了急促的骤雨,瞬间让各部兵马都知道了战事的进度。
西段城墙北部段的城下三百步外,穿着一身甲胃的孙传庭紧握着腰间的长剑,听闻鼓声一变,当即拔剑道:
“叛军已经力竭,随本巡抚杀!”
说罢、作为一个文臣的孙传庭,居然率领督战队也跟上了攻城的队伍。
高大的他在人群中十分显眼,但此时城墙的守军都被曹文诏吸引了,孙传庭领兵立马登上了城头。
他们撕开了薄弱的口子,而高大的孙传庭也不是纸老虎,他将长剑归鞘,接过了旁人递来的长柄金瓜锤,当即就率领自己麾下的毕节兵开始打杀。
这时、四周的叛军也涌了过来,毕节在他们眼里看来,明军士卒在火器方面十分厉害,可是肉搏能力却不见得很强,因此一向是存了小视的心理。
可是真的迎上去之后才发现,明军士卒在肉搏方面的强大,被奢崇明认为西南骁勇的彝兵,在毕节兵结阵的配合下,不断的被击退,每时每秒都有叛军士卒发出惨叫声倒在地上。
用金瓜锤接触不到叛军的孙传庭急了,抢过旁边士卒的长枪,就挤入了前排的刀牌手之后。
他身体十分高大,因此使用长枪拼刺时非常占优势,在刀牌手的保护下,不过一盏茶时间,就已经接连捅死了五六个叛军士卒。
那些士卒手里拿着的长刀在孙传庭看来就跟笑话一般无论是砍还是噼,都不如刺那般迅速刚勐。
简单的动作,却能带来巨大的伤亡,即便有铁甲护身,但身上没有甲胃的地方太多了。
奢崇明的财力,根本没办法做到让两万彝兵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