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在哪儿?现在。
我报出这里的地址。
等我,bye!
他惜字如金地挂断电话,而我穿回大衣奔出大楼,来到圣诞夜的街头。刺骨寒风吹动发梢,丝毫没感觉冷,反而浑身冒汗。几辆出租车在面前停下,我却微笑着摇头。脸颊又红又热,刚才的酒精与音乐,让我有种体内深处的快感。
零点过后,奔驰S600停在我面前,车窗放下露出驾驶座里的脸。
他毫无表情地看着我,那种特别的眼神,让我想起早已死去的小白。
掏出一枚薄荷糖塞进嘴里,我拉开副驾驶车门,坐在这个男人身边,故作端庄地道谢。
没等我说去哪儿,他已踩下油门,飞驰上圣诞夜的高架路。
他说这两天很忙,我说男人忙不是坏事。他关心我的脚还好吗,我回答:如果少走路,多坐车,或许会好得快一些。
他懂了,自顾自地开车,驶过跨江的大桥,远方是高耸入云的金融区,某栋大厦外墙大屏幕打着圣诞老人的图像。
再也不敢出声,默默看着绚烂的江景,在车窗内喷上一团团热气。偶尔转头看他的侧脸,仿佛被雕刻过的美好的男人线条。
他问我鞋子还合脚吗。
真有先见之明,我穿着这双他给我买的鞋子来参加圣诞派对。
更没想到,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崔善。
他又问我妈叫我什么小名。听到“妈妈”这两个字,心里怕得要命,但我如实回答:小善。他说他喜欢这个名字!窗外的灯光扫过,他的眼里有异样的光。
他叫林子粹。
树林的林,房子的子,精粹的粹?
林子粹突然加速,仪表盘超过150,让人的肾上腺素分泌,他问了我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