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关系及婚姻制度的破坏、性侵犯、娟妓乃至社会秩序不稳定等诸多问题。
有清一代,溺婴行为前后持续了两百多年,甚至延续至民国时期。
“被害人李何氏,死亡时年龄二十七岁。根据我们的调查,李何氏在十三岁就嫁到了李家,十五岁那年生下第一胎,也就是李家现在的那个小子。之后又连生两胎,第二胎没留住,第三胎是个女婴,被她丈夫溺杀。
乾隆五十年,河南大灾,李家从彰德府一路逃难到苏北,于当年十月到了北海镇。去年十一月,李何氏在家中产下一胎女婴,李老汉和李有财父子俩觉得女婴没用,只能徒耗粮食,大了还得赔上一笔嫁妆,于是便在屋内的水缸中将孩子溺杀。而作为婆婆的李郑氏也没有加以阻止......”
随着片山向陈青松等人讲述着案情经过,会议室内的几名穿越众全都是脸色阴沉,尤其是刘思婷刘大主任,眼泪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
“自从李有财和李老汉把孩子溺杀,并偷偷在野地掩埋后,李何氏的精神就变得不太正常。根据对周围几户邻居的审讯结果,李何氏自从那以后就变的失魂落魄的,有时会一个人去野地里喊自己的孩子,每次都是她婆婆或是李有财给领回家。
八月二十七日,李何氏去了居民区里的商铺买了半斤老鼠药,对店铺伙计说是家里出了一窝老鼠。咱们这里老鼠的确不少,经常有人买老鼠药,所以也没人在意。
九月三日,李何氏趁着儿子去上学,中午给家里人熬了一锅粥,结果在往里面倒老鼠药的时候被她婆婆给看见了,于是便告诉了李有财。李有财知道自己女人脑子不正常,不过还是把李何氏给打了一顿,又给捆了起来。之后李何氏挣脱捆绑,抄起菜刀,叫嚷着要把李家人都砍死。后来幸亏她儿子放学回来阻止,这才扔下菜刀。
九月五日下午,李何氏又闹了起来,于是李有财一怒之下,就把李何氏给掐死了。之后他们父子两人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