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率比后世要低得多,主要是工具不太行,用石墨撵出来的比机器粉碎的损耗要高,再加上军粮的小麦是没蜕壳的。
当然,小麦蜕下来的壳秦浩也没有浪费,让火头军养了一些鸡鸭,沿途要是遇到山川河流,还会带着火头军捕鱼、打猎,给军队改善伙食。
于是,原本在军队中最不受待见的火头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礼遇,特别是在没五天一次加餐的日子。
“老贾,这锅里炖什么呢?这么香?”
“是啊,我这大老远就闻着味了,哎呀不行了,太香了,赶紧开饭吧。”
火头军老贾得瑟的翘着二郎腿:“嘿嘿,今天秦副将亲自教了一道新菜,野鸡炖山蘑,算你们小子有口福,秦副将说了,这可是都城贵人们都吃不到的佳肴。”
士兵们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催促道。
“老贾说得这么热闹,你倒是开饭啊,这不是馋我们呢嘛。”
“就是,你看我们都排队这么久了,赶紧开饭吧。”
火头军老贾指了指插在太阳底下的树枝:“这时辰还没到呢,你们是想我挨军法吧?你们这帮老油子,训练的时候不卖力气,吃饭的时候倒是比谁都跑得快。”
“哈哈。”众人一阵哄笑。
终于,随着树枝的阴影到达正下方,老贾这才掀开锅盖,手中大勺一挥:“开饭!”
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军营,士兵们都骚动起来,如果不是军法约束,只怕老贾这锅汤都要被他们端走了。
“老贾瞧你那小气劲,再给来块肉啊,就一块都不够解馋的。”
火头军老贾一瞪眼:“你小子别不识好歹,全军三万人呢,你多一块别人就没有了,再说了你出去打听打听,哪家当兵的能隔三差五吃到肉的,你小子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就是,老贾别理他,小兔崽子不识好歹,想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