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看不上,一年撑死几千万港币;自己随便炒炒股、炒炒房,都有这个数字。
还有一种操作办法,那就是将出版社‘借壳上市’,然后供股集资,去收购《天天日报》、天天彩印,去收购星岛报业的新闻大厦.....去收购亚洲电视台等等,打造一个传媒帝国。
反正又不用自己出钱,都是股民的钱;虽然自己作为大股东也需要集资供股,但他可以高卖低买公司的股份,以此来做到‘空手套白狼’;他可以让公司购买大量的固定资产,反正最后都会趁低私有化。
以股民的钱,肥了自己的口袋。
香江富人都是这样搞的,李超人私有化和记黄埔,吴光正私有化会德丰、九龙仓;大刘就更绝了,把华置的优质物业最后全部卖给了自己个人。
都是商业上的合法操作,心里也毫无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