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矢千余发,无虚者。指裂,血流至肘。薄暮,乃得逾隘。将士气夺,无敢复言战。当是时,微舜臣则师歼矣。事闻,赠朴雄州防御使,官其后十人。”
主将种朴被杀,羌人万骑,趁势追杀,偏将王舜臣是个懂射箭的,把弓挂在臂上,一个人走在最后。七个羌人奋勇当先,王舜臣觉得这必然是羌人中最悍勇的,不先干掉,我们肯定跑不掉了,于是放话:“我要让敢追在前面的眉间插花”,随后三箭射到三个,都射在脸上,还有四个就跑,被射穿后背。吓得万余羌人不敢上前,王舜臣趁机整顿了兵马,待羌人杀上来时,他两个时辰射了一千多箭,箭无虚发,指头裂开,血流到肘子上,敌人气为之夺,不敢继续再打,当时如果没有王舜臣,必然全军覆没,事后,朝廷追赠战死的钟朴雄州防御使,其后代十人都封了官职。
王舜臣官至兰州知州,这是百度百科记载的,宋史中是否有,我没有找到。
那么开始分析——
种朴战死于宋元符二年,也就是1099年,王舜臣生卒年不详,设定他打出传奇一战时,四十岁,因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士卒,一步步做到偏将,为时应该不会太短。
二十一年后,童贯征方腊,推算王舜臣年纪,已过花甲。
童贯很不喜欢姚平仲,但是征方腊还是带上了他,“功冠诸军”,这可以看出童贯有务实的一面。
既然不喜欢的姚平仲,都因为其勇猛而带上了,再带个传奇射手王舜臣,也很合理吧。
但是如果还是二十年前的王舜臣,这种变态箭法实在太过凶猛,所以结合史书中对他“指裂”的描述,补了一个设定,就是其实他是半废状态,残血浪全图,只有前三箭能保持最高水准。
而在性格上,设定王舜臣具有两个特质,第一是“骄傲”,第二是“勇于任事”,这两个设定都来自于对史实的解读。
“吾令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