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蒲河港,附近乡村。
少年凯隐,此时仍旧在诺克萨斯军中,在来斯特·巴克来将军麾下,做着他那份,未来可寄、前途光冥的工作——童军。
童军战时是炮灰,平时则是接近奴隶的杂役。
于是,在屠城事件结束之后,凯隐又在军营里洗了半个月的衣服,倒了半个月的马桶。
终于,在这一天,他从长官那里领到了一个新任务:
追随一支百人队下乡扫荡,搜寻领风者的踪迹。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因为凯隐听说,领风者一直在衣蒲河港附近的村镇活动。许多下乡扫荡的诺克萨斯士兵,都在过去半个月里遭遇了传说中的领风者游击队。
这听上去很危险。
但凯隐不过是一介童军,他除了执行命令也没有别的可选。
而勤俭节约的来斯特将军,又从不愿意给童军花钱配装备。
凯隐只能穿上自己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厚衣服,聊胜于无地将它充作棉甲;
再拿起自己从附近农户家里抢来的农用镰刀,勉强算作是一把武器;
最后再戴上一顶破破烂烂不知道送走了几任主人的n手生锈头盔,前些天从衣蒲河港有钱人家里抢来的,他唯一一件没补丁的裤子,没破洞的鞋子、袜子...
凯隐也算是凑出一套“六神装”了。
“嘿!你,你们!”
乡间泥泞的小路上,百夫长骑着他神骏的亚种龙蜥,很不客气地在凯隐背后喝道:
“都走快一点儿,别耽误了队伍行军!”
“是!”凯隐恭敬地点了点头,但回过头就在心里怒骂:
艹泥马的!
你一个百夫长,超凡战士,不自己带着那帮全副武装的成年军团兵去开路,反而让一帮拿着破铜烂铁的少年兵走在队伍最前面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