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衣着破旧,脊背佝偻的金发流浪汉。
罗夏停止了收拾工作。
他直接走到门前,开口说道:
“朋友,这段日子餐馆要歇业了,你先去教堂找些食物吧。”
话音未落,胡子拉碴的金发流浪汉停下了脚步。
他畏畏缩缩的瞟了罗夏几眼,眼神闪烁不定。
紧接着,他似乎鼓足了勇气。
抬起头来,结结巴巴的说道:
“我,我不是为了食物来的……抢劫发生的时候,我……我就在街边睡觉,我看到了那群劫匪!”
“他们都统一穿着红色的运动服,喊叫的口音也不像纽约本地人……似乎是斯拉夫人!”
听完流浪汉的话语,罗夏的眼睛微眯,嘴里喃喃自语:
“红色运动服?斯拉夫人……难道是运动服黑帮?”
运动服黑帮是一个在纽约市及其周边城市活动的犯罪团伙。
里面的大部分骨干人员都是斯拉夫人。
罗夏思绪飞快转动。
他沉吟片刻,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卷现金。
罗夏抽出了几张面额二十的钞票,一把塞进了流浪汉的上衣口袋里。
“朋友,感谢你提供的消息,这是给你的报酬。”
然而,一件超乎罗夏想象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眼前的金发流浪汉顿时脸色涨红,他手指颤抖的捏起了口袋里的钞票,试图还给罗夏。
“我不是为了钱来的!”
“你和你的姑妈都是好人!我很开心能够吃到你们的食物……那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仅仅活着就还有意义!”
金发流浪汉的眼里似乎泛起了泪光,情绪激动不已。
同时,他也不小心暴露出了手臂上那些发炎溃烂的针孔。
他,是一个瘾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