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入不了她的眼。
丁毅也很干脆,当即决定和她签订合同。
合同约定,一个星期后开始发货,第一星期五千瓶,第二个星期开始一万瓶,以后不能低于一万瓶,若有一方违约,赔偿一万倍(丁毅要货最多的一次算。),终止合约。
当时姚青青觉的大赚,要是丁毅卖不掉,要违约,可是要赔一万瓶的一万倍,等于要赔一亿瓶的价钱。
而丁毅反正破罐子破摔,万一卖不掉,直接就破产,你要钱也没有,要命一条,以后我丁毅就卖给你姚小姐了。
不过要是万一姚青青发现ktv啤酒好卖,想接手丁毅的生意,不提供啤酒,嘿嘿,那你们也要赔一万倍的。
当时姚青青觉的这丁毅真傻,这么高的违约金,还怕丁毅卖不掉,会回来求她,后来她才发现,特么上丁毅的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