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乃是他仅有之物,却破了几个洞,为了避免赤脚,堪堪穿着而已。
他套上靴子,低着头默默走开。
也不怪令人厌恶,他如今的模样岂不就是一个讨饭的乞儿!
而一个凡俗的掌柜竟然如此凶恶,并豢养猛兽,着实罕见!
这已不是燕州!
正午的日光下,一个蓬头垢面的年轻人走在陌生的峡谷中。
峡谷两旁的草棚与石窟,应为住宅、或是店铺所在。其中的男男女女,皆骨骼健壮,衣着简朴,却没人理会他这个乞食者。
于野左右张望,不知去往何处。
他怕再次遭到驱赶。
“砰——”
一根肉骨头落在面前,随之喊声响起:“小子,赏你的!”
几丈外的草棚下,坐着一个壮汉,粗布短衣,络腮胡须,正啃着手里的肉骨头。他身后是个环绕石窟的院落,其中堆放着兽皮、兽骨等物。相邻的草棚与石窟前,另有人家在享用午饭。
于野皱了皱眉头,没有理会。
汉子顿时瞪起双眼,怒道:“老子赏你的骨头,竟不识抬举!”说着他又啃了两口骨头,然后挥手砸了过来。
于野偏转身子,骨头带着风声擦肩而过。
“咦,老子砸死你!”
汉子霍然起身,竟顺手端起一个陶盆,看架势要连盆带骨头砸过来。
于野只得拱了拱手,一字一顿道:“多谢大哥盛情,本人不食嗟来之食!”他在模仿对方说话,口音略显生涩。
“嗟来之食?”
汉子微微错愕,忽然怒气顿消,大笑道:“哈哈,你一个乞食者,竟不食嗟来之食,倒有几分人族的臭脾气,罢了!”
他“砰”的丢下陶盆,道:“你帮我装卸大车,我管你一顿肉骨头!”
这回轮到于野意外,道:“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