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印度。
尤其是在吉吉拉特、摩诃罗嵯这两个最早被西方殖民者渗透、统治、交易的地区。
只能说,刘玉的名声实在太臭。
这里不是说欧洲东印度公司就是好人、而大顺就是坏人。
而是说,在这之前,欧洲的所有的东印度公司,按照后世的标准,挂个“买办”的帽子,那是一点不冤的。
东印度公司是要花钱,在议会游说,大谈【白银外流未必是坏事】的。
这是大顺打一战,也即1760年之前的东西方之间的生产力差距决定的。
包括说,当初刘玉改革的时候,就明确表示过:
大顺的手工业,和先发的工业资本,和东印度公司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是大顺与荷兰合作的基础。
而真正的矛盾,在于两点:
其一,东西方贸易的转运利润,大顺的商业资本想要,而东印度公司不想给。
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那就只能打呗。
其二,欧洲的手工业、本国工业资本、圈地后搓羊毛的土地贵族,和大顺手工业、先发工业资本之间的矛盾。
这个也是不可调和的,也只能打。
那你问英国东印度公司对《棉布禁止令》的看法,觉得他们支持吗?他们怎么可能会支持?
但本国庞大的羊毛土地贵族、乡绅力量,人家也是有力量的。力量强大到很多年后,都工业革命了,都有力量推出《谷物法》引起那么大的风波,一个连印度土地税还没收的、当时在印度被法国打的节节败退全面战略被动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哪能推动撤销一系列的重商主义法桉?
再说了,反重商主义,得靠自由贸易。没有大义,做不成事。而东印度公司本身又是重商主义的受益者,怎么可能自己反对自己有利的“规矩”?
理解了大顺和欧洲的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