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我!”
江清淮依旧没有答应,然而却能感到自己的心防越来越松动。
就算自己要做一个自私的人,这里的“自”也并不就只是自己,也可以是自己人……如果苇庆凡可以努力上进,喜欢的人变成有钱人,不是更好吗?
终于,毕业之后,他们在一起了。
两人的家庭环境都不好,苇庆凡的爸妈在县城,而且家里还种地,供不起他读研究生了,她成绩也很好,但是苇庆凡更好,于是决定自己放弃读研,先去工作赚钱。
“反正我大学也在打工兼职啊,没事的……”
她柔声安慰苇庆凡。
然后,在这天晚上,他向她求婚了。
苇庆凡很争气,读研期间成绩也很好,还没毕业,就找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工作,每个月的工资都有一万多。
他领着她回家,公公婆婆家里不富裕,但是人都很好,对她也很好,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疼爱,填补了她从小就很欠缺的父母关爱,也终于让她品尝到了一个正常家庭的幸福滋味。
两人结婚了,很快有了一个女儿,她给她取名叫做苇蒹葭。
蒹葭二字出自诗经,指的就是芦苇,与苇庆凡的姓氏很搭,而芦苇本就与水有关,很契合,并且因为“蒹葭苍苍”的诗句,这两个字本身也就有了美好的诗意。
她选中这两个字给女儿作为名字,自然也充满了美好的幸福和寓意。
然而,生活很快走入了另一个方向。
苇庆凡开始频频跟她讲述生活里面的不公正现象,整天说些尸位素餐、剥削劳动,甚至社会收入分配、民族崛起之类的话题,在公司里面也开始跟一些看不惯的现象作斗争。
这不奇怪,他年轻时候就是这样的人,自己当初喜欢他,不就是源于那次见义勇为的英雄救美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跟老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