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旁边则是挂上了幕布的小型讲台。
打着红领结的服务生们来回穿梭着,为宾客们奉上多种选择的酒水饮料。
唐歆恬摆摆手,拒绝了酒,带着韩烈来到最中间的小圈子。
此时,只有五个人的核心圈已经停止了聊天,目瞪口呆的看着唐歆恬,以及被她挽着的韩烈。
“恬恬,你……”
开口的是一个25岁到30岁之间的青年,风华正茂,又不再稚嫩,穿着相当华贵的一身西装,黑色面料,圆弧状的青果领上绣着暗沉的花纹,扣子是整颗红宝石精心打磨后镶嵌在铂金中,看起来贵得要命。
这哥们是个肌肉棒子,上半身相当壮硕,所以才会选了青果领的西服,很懂得掩饰缺点。
脸嘛,可以形容为浓眉大眼、端正刚毅。
再确切点描述……略方。
丑倒是不丑,及格分以上了。
主要是那种“老子贼有钱”的气质,和他手腕上的满钻大金表一样,令人难以忽视。
可是唐歆恬居然没搭理他,抬了下眼皮就算完了。
“老妹儿,咋回事儿?在浦发待得太压抑了,一有机会就想放飞自我?”
第二个开口的是个典型的东北人,虎背熊腰,头顶上一层1厘米不到的圆寸,侧面剃得发青,是在场五人里最高的一个,怕不是得有190。
从他肆无忌惮的在魔都圈子里使用东北口音来看,家世显然很好,不用顾忌任何人的脸色。
笑声粗豪爽朗,特征明显。
紧接着第三个人接腔。
“唐姐,好久不见。这位是姐夫吗?”
1米7出头,瘦削,皮肤苍白,看起来像是熬了太多的夜,黑眼圈极重,穿着纯白色休闲西服。
这是最年轻的一个,只比韩烈略大,那双死鱼眼令人很不舒服。
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