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个人风格太强烈。
同样size的大衣,穿在潘歌身上,下摆垂到膝盖,双手揣兜,又淑女又乖。
穿在席鹿庭身上,下摆垂在大腿中间,敞怀不系扣,走路大步流星,显得双腿愈发修长,再加上一张高级模特大冷脸,又飒又攻。
“棒极了!”
潘歌满意的拍拍手,表情比韩烈还兴奋。
“很适合你,就是它了!狗东西,去买单!”
烈哥那叫一个纳闷——你搞什么妖蛾子?莫名其妙的要和席鹿庭穿同款……
严格来讲,她俩穿同一件衣服,不存在谁碾压谁的情况。
潘歌的身材同样很好,c+的饱满上围,细腰,翘臀,比例完美。
席鹿庭高她12厘米,腿精似的,但是穿衣服前面没弧度。
两种风格,其实都好看。
但是,只要撞衫就必然有对比,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对她俩的判断自然会不同。
韩烈就更喜欢席鹿庭穿出来的感觉。
唔,就感觉席鹿庭的风格更能勾起他的征服欲。
搞不明白潘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韩烈也不敢问,乖乖去付款。
席鹿庭张了张嘴,看样子是想拦住韩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终她还是没开口,反而咬住了下唇。
一结账,十二万六。
烈哥脑袋里灵光一闪,忽然间想明白潘歌的深意了。
如此贵的衣服,如果不是潘歌同款,她身上正好穿着的那件,席鹿庭恐怕真不一定会要。
小黄瓜确实有一点虚荣,但那股狠劲儿不是假的。
席鹿庭和余韵不一样,她就从来没收过追求者的贵重礼物,没钓过备胎。
想用钱砸她,并不容易。
而潘歌的办法或许是唯一可行的套路——激发席鹿庭的对抗心理,用同样的衣服正面battle,不给她退缩的机会。
只要犹豫一小会儿,韩烈就买完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