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喜欢就好。”
陆晨也不知道国师到底喜不喜欢这个故事,反正他挺看好的。
至少赚钱应该是没问题的。
国师真想拍这一类的电影,陆晨也愿意成全他。
这是双赢。
国师能够拿到心仪的剧本,他们嘉星传媒也能借国师的能力,稳稳地赚上一笔票房分成。
“既然你说了你这边的条件,那我也说说我这边的规矩。”
国师开始讨价还价:“那你还得挂名电影的监制,咱们继《寄生虫》的合作之后的再度合作,应该会是个不错的噱头吧。”
陆晨:“……”
他知道这件事他躲不过去,但是国师说得这么一副你占了大便宜的样子是不是有点过分?
想借他的名头出海,就不能给他好好的说几句好话吗?
国师肯定是想借他的名头出海。
这点毋庸置疑。
国产电影想要出海,合拍片是最好的选择。
导演带不动票房,那就明星来带。
想去哪儿收割。
就找哪儿的明星来演。
这就是合拍片的来历,否则的话,凭借导演的个人能力出海。
难度还真不是一般的大。
至少现在的国师就做不到,虽然他已经拿了奥斯卡,但是拿了奥斯卡和让发行商给他排片是两回事。
你赚不到钱,人家凭啥给你排片?
这些发行商看的不是你拿了多少奖,而是你能给他赚多少钱。
赚不到钱,基本上都是白扯。
若是你让他赚到了钱,你想怎么拿捏他都可以。
陆晨就是最好的例子。
《金刚》结束之后,他们再次启动票房分成的谈判,几大发行公司虽然很不爽,但是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