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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吾乃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3 / 5)

满了档案档案。

根据案件时间、等级、地区等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划分。

这里并不像想象中充满灰尘,到处都是蛛网。

反而十分整洁干净,显然是经常有人来清理打扫。

李青和长宁公主根据标识,很顺利就找到了李桧的档案供词。

里面的内容,与吴家兄弟所说的别无二致。

供词的确是李桧的笔迹。

他在上面将自己夺财杀人一事,交代的清清楚楚。

甚至精确到了几时几刻与孟旸发生争执,几时几刻在扭打中将孟旸推下池塘,又是在几时几刻遇到了前来救援打捞孟旸的曹放和黄钦二人。

显然,这供词是假的,这是一份屈打成招的供词!

“公主殿下,下官临平府府尹王晋求见。”

案牍库外面,传来了王晋的声音。

李青和长宁公主拿着档案供词出门,只见王晋领着一队衙役,正在门外与长宁军对峙。

“殿下,案牍库乃府衙重地。里面的档案和供词,都得封存并送往刑部记录在案。

若无刑部下达的文书,殿下不能带走。”

王晋看着长宁公主和李青手上的档案、供词,一颗心直接沉下去了。

虽然曹家权势通天,不可能有东窗事发的可能。

即便翻案,也定能将他保下来。

可那时候他染上污名,今后就别想升迁了。

这是王晋绝对无法接受的。

同时心中也暗自怀恨上了长宁公主和李青。

区区一个泥腿子,一条贱命而已,竟然让堂堂公主和状元郎亲自过问?

“如果本将非要带走呢!”

长宁公主站在台阶之上,居高临下俯视着王晋。

犀利的眼眸当中,充斥着刺骨的寒意。

“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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