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疯了吧,你管这叫检察官 > 第228章 利益集团的形成 基金会十二铁则

第228章 利益集团的形成 基金会十二铁则(3 / 5)

饮而尽。

李在华又亲自给所有人再次续杯。

随后一屁股坐到沙发上。

“各位都是我的长辈,我们直接进入正题。

关于基金会理事成员问题,我先说几点。

第一:理事会成员额定十三名,外加三名候补理事。

第二:理事会成员每三年重选一次,期间对基金会贡献最低者自动退出,从候补理事中,选出一位继任者。

第三:成立基金会顾问委员会,名额三十,由理事会成员推荐,但须经三名以上理事同意。

第四:顾问委员会拥有调动基金会资源的权力,前提需要五名以上理事同意。

第五:同一阵营不得出现多位理事,明年进行理事会第一次重选,请大家务必认真选择挑选代表。

第六:除了【国民儿童救助基金】外,其余基金每年只会拿出百分之三十作公益活动,剩余百分之七十,其中百分之二十用于维持基金会运转,最后的百分之五十,以分红方式,分给在座各位。

第七:候选理事,必须由理事会表决,超过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理事同意,才能成为候选理事。

第八:新理事成员具有一次性一票否决权,否决权仅在任职期间有效,希望各位慎用。

第九:新理事成员具有一次性特殊资源调动权,经过专业评估,在不对理事会造成重大损伤的情况下,可不经理事会同意调动基金会资源。

第十:特殊资源调动权期间,如有意外,其他理事可召开紧急理事会,八名以上成员同意,允许终止特殊资源调动权。

第十一:基金会如遇外敌,所有理事必须一致对外。

第十二:理事做出危害基金会恶行,所有理事必须一致清理门户。

以上十二点,谁有疑问请当场提出,我会一一解答。”

话音落下。

当场无人提出疑问。

举办理事会之前,李在华利用空闲的两天跑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