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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无耻之徒 > 第二百三十章 一物降一物

第二百三十章 一物降一物(3 / 5)

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既已进入不夜城,后半生和这一身本事就是要托付给霍族了,难得霍大哥礼贤下士,以国士待兄弟,做兄弟的自然要向大哥坦诚相待。”

又道:“世间万物皆有生克之物,地龙虽然厉害,却也有其克星,它是地下的王者,却最怕的是空中的霸王金雕,只要用金雕羽毛燃灰混合烈酒,撒在我们需要防备的区域内,就可以保证它不敢前来作祟,而如果霍大哥想要捉一只来玩玩儿也不是没有办法,此物有穿行地脉的能力,但却是个十足的瞎子,一切动作全凭感应震动,只要取一枚即将孵化的安第斯鹰蛋放在密闭铁笼中,再搞出些动静来,此物必定会被吸引入彀。”

“李兄弟等一下。”霍泽问道:“为什么一定要用安第斯鹰的蛋?”

李牧野道:“这地龙并非只有蒙古一地有,此物走地脉遍行世界,尤其喜欢在海拔稍高,地下矿脉辐射源丰富的区域活动,小弟曾经在南美也看到过地龙,在阿根廷当地有一种体型庞大的安第斯鹰,岁寿动辄过百,活个七八十年的分属寻常,因此又被叫做安第斯神鹰。”

“这种鹰不在虫经记载,却也是一种难得的天虫,尤其喜欢食腐,食量极大,一顿吃饱后便喜欢蹲坐在山崖上佛坐,故此又被称作是佛系神鹰,此天虫岁享七十为一道坎儿,在七十岁换喙以前后趾有畸形,不适合捕猎,轻易不会杀生,七十岁后会换喙易趾,找那种陡峭绝壁之地,用喙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再用新长出来的喙把自己的畸形后趾拔掉,等新的后趾生出后便不再是畸形,这时候它们浑身毛骨几乎等于重新换一遍,可谓是脱胎换骨,便如浴火凤凰般获得重生。”

“重生后的安第斯神鹰就有了杀性,开始喜欢捕捉活物为食,至少能活个百十年甚至更长,所以又有七十为佛,百岁为魔的说法,一旦成了魔鹰,体型也会重新生长,到百斤而止,到此才算成气候,普通胎生兽已不在其食谱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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