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罢了,江湖道的人活着,讲究的是自在快活,今天乐呵起来不想明天的嚼果儿,行事任邪,不可依常理推断,他们求的不是安稳日子,自然也就不在乎作奸犯科,害死个人对这些人来说不过是看需要还是不需要的问题。”
小芬咬牙道:“这不就是一群害人精吗?”
李牧野道:“也不尽然,也有那秉天道执公义的好汉侠客行走于江湖。”
“所谓江湖客,说白了就是一群不好好过太平日子的人。”李牧野接着又道:“其实大部分江湖人都如此,从古至今都一样,清末民初,那些个跑江湖的,不说赚多大钱,只说卖眼药的,一天怎么也能进账三五块大洋,白天还一副小买卖人打扮,到晚上换了长衫,进饭庄子吃席面,洗个澡到戏园子捧捧角儿,深夜还要来两个大烟泡儿。”
“卖眼药的是什么人?”
“就是过去跑江湖的一个行当,从宋代起江湖就形成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东京梦华录提道,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
“意思我明白,可这东京梦华录……呵呵,算了,大叔你接着说卖眼药是怎么回事吧。”
“真能打岔。”李牧野笑了笑,接着道:“这一行的人,走江湖的时候通常头戴皂色奇特高帽和橙色大袖宽袍,前后挂满绘有眼睛的幌子,斜背的药袋面更有浓眉精眸的一只大眼,众多的眼睛幌子,显示他江湖眼科郎中的身份。”
“哦。”
这个笨丫头,李牧野索性不理她怎么捧哏,继续说道:“这一行的人,有的是有传承真本事,更多的都是懵事儿的。”
“给人瞧病的时候伸出右手,食指直立,拇指朝前,对着面前患者的右眼,似招似诀,这时候另一人物出现在那里,负杖挂葫芦,腰间插一柄破扇上有草书‘诨’字,头巾扎作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