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是摆放着三个乳白咖啡碟的透明茶几, 边缘镶成金色。而在他对面同样也是一座沙发, 表面坐着一名俊朗的青年, 身上有一种精致优雅的气质。
马休, 菲尔的亲哥,今年二十六岁。
他五官很大气,深邃立体。棕色头发向后梳起,露出饱满的额头。鼻梁上架了一副半月形的金丝眼镜,皮肤是一种健康的淡铜色,并不白皙。马休穿着白色衬衫,胸前口袋里似乎挂着一条怀表的银白色金属链子。
“我已经派人去处理那些尸体了。这一次真的多亏有李维先生在,否则菲尔多半是凶多吉少。”马休将手中的咖啡杯轻轻放下来。
“不碍事,举手之劳罢了。”
卡修微抿了一口咖啡,缓慢咽下。
“哥,为什么会有人来刺杀我啊?真的实在是太吓人了!我看到那把匕首的时候,整个人都吓懵了,脑袋一片空白。还好…”菲尔看了一眼旁边的卡修,眼神之中带着感激。
“既然你问,那我就不瞒着你了。”马休看了眼卡修说道:“李维先生也不用回避。”
接下来,马休说的话信息量非常大。
简而言之,菲尔家开的并不是一般的公司, 而是一种灰色公司, 介于黑白之间。而公司的主要业务也非常简单, 一个字“酒”。
要知道, 红黎联邦在联邦历130年2月开始,一直到联邦历151年6月都明确实施了禁酒令,并将令法写进宪法里。这一法案被称为特伦特禁酒法案,于130年2月18日实施。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6%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违法,违法者将被罚款。
最高可被罚款3500红黎联邦币及监禁半年。二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