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力。
当然,在商言商,无可指摘。
这个时候,何建良走回去,从办公台上拿起两份打印好的合同,走回来,分别递给管玉兰和徐正华,“作词加作曲,两万块预付金,6%的版税分成,还满意吗?”
管玉兰接过合约,认真地看。
徐正华却只是浏览而已。
看合同细则这种事情,既不是老总和董事长的职责,也不是他现在一个创作人的职责,但他今天要去找一找专门条款。
果然,没有。
“呃,这首《短发》是写给安小菁的,但我看合同上,好像没提到这一点?”
这时候没有等到何建良说话,又是坐在对面沙发的罗光明接过了话题,他笑着,很认真地解释说:“是这样的,我们为安小菁制定的定位是清纯玉女,就是,漂亮,冰清玉洁,你懂的吧?之前特意开会讨论决定的。你的《短发》这种呢,就多少带一点悲,带一点哀怨的路子,有点不大适合她!”
顿了顿,他又加上一句,“当然,后续咱们可以讨论一下,你如果坚持要拿给她唱,那也没问题,我们讨论着把歌词改动一下,旋律是没问题的。到时候可以考虑放到她的专辑里。”
他甚至还又赞叹一句,“你对女性视角的切入,很独特,也很漂亮。我们都很欣赏这一点。就像何总刚才说的,我们都希望你以后能多写这一类的作品,我们大量需要,包括安小菁,她的单曲我们已经在筹备,未来发专应该问题不大,她的形象太沾光了,到时候她做专辑,你正好可以大展所长。”
好吧,这意思就是说,歌,要了,但不会现在就给安小菁。
还真是出岔子了。
又要说对不起了吗?
真是的。
或者说叫做极限施压。
普通的新人词曲作者,肯定不敢玩的。
肯定只能任由唱片公司搓扁揉圆。
但我跟他们不一样,谁让我底气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