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先生,是您找我?”养鸡场的豪华包厢内,鼻青脸肿的乔,小心翼翼的看着搂着两个美人的托尼·温迪斯问道。
没错,托尼来时在外面巷子里挨揍的,正是此前偷过乔西的车的巴巴罗·乔。
此时距离黑手党大佬斯伽帕给的期限,已经过去两天了。
这两天,乔其实并不是一点事儿都没做。
而是在筹划着抢银行。
因为这是他所能够想到的,能够最快筹到钱的方式。
只是银行真不是那么好枪的。
现在距离大萧条过去也没有多少年。
经历过那个最混乱时期的芝加哥警方,在武力方面准备是非常充足的。
虽然不至于用上冲锋枪等自动武器,但是霰弹枪和步枪,基本上每辆警车里都会配备——看过约翰·尼德普的公众之敌就知道了,抢银行你没四五个人手,没有足够的火力,没有接应的汽车,那简直就是找死。
而且不仅仅是警察,大部分银行的保安,基本也会配备霰弹枪。
乔有什么?除了一把m1911之外,什么都没有。
当然了,车可以偷,他以前经常干这事儿赚零花钱,也算是熟门熟路。
但是武器和人手就不行了,好的武器,那必须是真金白银买的,人手也必须是可靠的。
这些都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准备好的,需要相当的时间去筹备。
什么准备都不做,脑子一热拿着枪就冲进银行的人不是没有,但99%的结果都是横尸街头。
乔的目的是抢到钱,而不是送死。
所以不可能那么快就动手。
而今天,他本来是来西区找一个以前的朋友的,想要约对方一起干。
只是他一提,对方果断拒绝了,因为对方刚刚搭上了爱尔兰帮,获得了一条不错的财路,虽然不是很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