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个离开了它整整三十年的男人回来了。的确,他带着下巴上刮不尽的胡楂儿和额头上抚不平的皱纹,他眼中凝聚着一个四十八岁的男人生活无打算的迷惘和命运无着落的惆怅。他呆呆地伫立在一大丘红色的墟土旁,仿佛他的一切希望都在那一大丘红色的墟土里埋过,但却不知是否被别人全盗走了。他没能带着妻子和儿女一块儿回来。不,不是没能,而是——还没有……
不,也不是还没有。
此时是一九九六年八月的一个傍晚。
这男人叫“卓哥”。
三十年前人们都习惯于这么叫他。都将他的本姓本名忘却了似的。
那一大丘红色的墟土,乃是倒塌了的红磨房。
三十年前,他被牵连进一桩惨死四人的血案。不,实际上是惨死五人。
以后的三十年,他是在监狱壁垒森严的高墙内熬过的。
他原本被判死刑。当年省法院的一位法官,觉得案情疑点多多,来到县里,亲自审了他一次,代表省法院将死刑改为“无期”。否则,他早已是地下雄鬼了。
他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而提前获释。
他尚未遇见一个本村人。
他听到身后有喘息之声,缓缓转身,见一条矮脚狗正瞪着自己。一看就知道是一条老狗。尽管是一条老狗,对他而言是一条陌生的狗。三十年前他被囚车从村里载走时,它肯定还没出生。他曾很喜欢狗,三十年前,他熟悉村里的每一条狗。有一条别人家养的小黑狗和他关系最亲。有些个晚上,他坐在红磨房门槛儿上吹自制的长箫解闷儿时,那小黑狗就会从村里主人家跑来,卧在他跟前,望着他竖耳倾听。
那时狗眼就显得特别温柔,甚至可以说显得特别多情。对他表达着一种感动似的。
村里的长辈人们呢,听到箫声,就互相议论:
“有名堂啊,听出几分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