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史密斯小姐哪里会真让他杀死你呢!”
我惊魂未定地从床底下钻出,见“来死”手中仍紧紧握着手术刀。看得出来,他是那么地想一刀结果我性命,而且自信着会干得相当利落。对于史密斯小姐的收回“指示”,又是那么地悻悻然怏怏然大为遗憾。
教授以权威般的口吻评论道:“卑贱者最勇猛。卑贱者最勇猛。自古以来,卑贱者一旦觉悟了应该绝对服从于谁,那就能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勇士了!”
史密斯小姐问我:“现在,你还怀疑他的忠诚可靠么?”
我连声怯怯地回答:“不了不了,不了不了……”
她又对“来死”说:“莱斯,那么你就把刀放下吧!””
“来死”很不情愿地服从了。
史密斯小姐抚摸了他的脸颊一下,一抬手臂,“来死”目光中的凶恶顿时一扫而光。他受宠若惊而又心花怒放地挽着她,双双离开。
待门关上,他们的脚步声走远,我才敢低三下四地问教授:“他们怎么走了?干什么去?”
教授说:“还能干什么去呢?就是一只小狗,讨主人喜欢地表演了一通,主人也得喂它点儿它馋的东西吧?史密斯小姐用她自己喂他。”
原来如此!我还当史密斯小姐靠什么美国的迷魂药控制了他的心智呢,却不过靠的色情。而据我了解,我的前“尾文办”主任是一名见色就变得弱智的男人。但他以前所迷的皆是咱们中国妹,还没机会沾过洋美人儿的腥味儿。吃过鱼的猫儿,一般总是觉得鱼儿比耗子,不,比“智鼠”更受用。别说他了,如果史密斯小姐肯经常与我做爱,我也会甘当她忠诚可靠的奴隶呀!
教授自言自语地又说:“信仰的伟力加上姿色和性爱调味儿,男人的灵魂就彻底被女人攥在手里了!”
我听出教授的话也酸溜溜的。暗想他的心理并不见得比我的心理平衡多少。可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