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刚打开手掌,他便飞得无影无踪。
两星期后,Marc在电影院再次遇上阿夜,他问她拿了电话号码。本来也没什么的,拿了电话号码不等于要约会她,只是后来Marc想,与其胡乱找个女人,不如要一个喜欢的类型。
与雅慧分手后,他放胆跟朋友在卡拉OK、disso结识女孩子。这方面,他是保守、不纯熟的,某程度上,是别人口中的好男人,与雅慧一起八年,他没有第二个女人,Marc在这层面上,是忠心得可以。
那些容易热情起来的女孩子,不是不有趣,然而却不能深一层引起他的冲动,跳一只舞唱一首歌便好了。再多便不必。
他喜欢纯一点,简单一点,开朗背后有着忧怨美丽的女孩。那种长长头发,皮肤蜜糖色的女孩,便有着相似的魅力。
在一个卡拉OK聚会中,一人一首轮流唱,虽然在座不乏美女、亦对这名新牌律师很有兴趣,但Marc就是心不在焉。他把阿夜挂念起来。
与她走在起感觉可好?她那样高挑,大概她的额头刚好到他眼睛的位置,如果他要吻她额角的话,她便要稍稍垂下头来,但如果他要吻她的唇,她却只需些微仰起睑便可以了。
也就觉得很陶醉。他拿起手提电话,在卡拉OK外的走廊约会阿夜,而且成功了。
那是六月,与雅慧在五月上旬分手,只相隔了四个星期,Marc便已准备充足开始一段新的关系。
这四星期以来,雅慧没有与Marc联络,虽然着实挂念他,尤其是最初的十来天。
她想,Marc也必然挂念她的吧,只是被动的他不惯说出口罢了。
平日与Marc一起的时间也不算多,顶多一星期见一次面,所以,与他分开了,时间也不太难打发,父亲多社交活动,雅慧也乐得多出席,多见些人,多听两句奉承话,其实也颇为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