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她喜欢的气质。他强而有力,会为身边的我出主意,这使一个女人感觉幸福。
晚上,她回到家后,把这个街上偶遇的陌生我想了又想,一边想一边微笑,她觉得已有点喜欢他。
翌日,他们真的到了要塞区,他们看见了金门大桥,也到了乐建宁要到的艺术馆,入内参观之后,霍屧和他到艺术馆的湖边休憩,她喂天鹅,他则看书,那感觉,似已相恋已久的情侣。
离开这区之后,乐建宁便牵起她的手,带她去吃野蘑菇比萨,这一晚,也是喝香摈。霍屧的眼睛已有点醉了,加上手上这杯液体流动的星光,她的双眸更闪烁迷幻如满天的星垦。
她觉得好浪漫啊!
乐建宁说:“你喜不喜欢芥茉花?”
“芥茉花?”她未看见过。
“一大个山谷的小黄花,在纳帕谷之中漫山遍野的开,一定很美丽。”他说。她便立刻有了憧憬,一地的黄色小花,衬在翠绿的山谷中,还有蓝天的衬托……
“想不想去?”他问,深深望进她的眼睛。
她笑,然后问;“你怎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我在三藩市半年也不知道。”
乐建宁便说:“以后你不知的,全由我来告诉你。”
她听罢,心好甜。
“我会令你很幸福。”他告诉她,拉住她的小手吻了一吻。
一点错愕加三分酒醉,霍屧突然狂笑起来,花枝乱坠,双手往台上拍,忽尔的狂放,令她性感得很。
乐建宁忍不住,就这样把臂一伸,搂住她便吻下去。她仰起的颈,他抚摸着,她伸前的手,他又紧捉着,总之,他要她动弹不得,她的四肢她的身体都在他掌心中。
这是霍屧第一次被吻,一直以来她都没有与男人这样亲密过,而这样的吻,感觉真的好。
好得令她认为,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