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表示,他是个尊重妖格的人。
如果不听话......你都不听我话了,我还尊重你屁的妖格,当然是打服了事。
而且边上死去的那只老白虎的皮子明显不错嘛。
关健是,体型巨大,足够他们全家一人做一件斗篷的。
做好后,给正在大厦时尚之都朝歌城的老爹和大哥各寄一件去,界时,披着白虎皮大斗篷的老爹和大哥,绝对能成为整个朝歌城最靓的仔。
收这小白虎当他小老弟,小东西便宜占大了好吗?
毕竟是开了灵智的小神兽啊,当了他小老弟,那只老虎的尸体,他就得放弃,不但放弃,还得帮着埋坑,要不然这小东西能记恨他一辈子。
他省失大了!
到手的好处不能拿,猴哥有点肉疼。
好在边上还有只与白虎同归与尽的银狼。体型比之白虎,还大些。光线之下,那银白色的皮毛流光溢彩,越发呈现出一种低调的奢华,尽显尊贵。
刚好三妹妹一直想弄些狼肉,提炼一下,做些治疗风痹之症的药丸。他进东泽森林,凡兽见了他基本上是绕着走,还真没遇上狼群。以至于三妹妹想的狼肉狼骨到现在还没影子。
还有之前说给老太爷做张狼皮褥子也没实现。好在老太爷那里有虎皮用着呢,比之狼皮只好不差。
现在有了这头大狼妖,三妹妹制药需要的狼肉是有了。而且品质更好,他只要祛除狼肉中的凶唳之气就行。
另外,除了自家一人一件斗篷外,还能给老太爷也做一件。年节间老太爷披着银狼皮斗篷出门,那就是整个晏家村最时尚的老爷爷。
猴哥是个行动力特别强的,也不管被他拎在手里的小白虎,直接收了银狼尸体后,便在地上轰了一个坑出来,把老白虎放了放进埋好,这才问一直在他手中挣扎的小白虎:“跟我走不?不跟我走的话,我再把老白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