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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一章突来圣旨任主考 首辅辞官引新政(5 / 7)

与土地兼并之间的矛盾,同时可以加强朝廷对地方的控制,增加税收。

扯远了!

林枢将自己的想法说完,最后总结道:“若陛下的目的在于此,那还有一件事就要提前预备了。”

“你之前说的关于有功名者免税改革之事?”

“对!学生认为,国朝当以实物助学,而不是简单的优免之策。太祖爷依据前明的经验颁布的助学之策,已经被地方上官员与士绅玩坏了!”

优免之策,即准予豁免租赋、力役等,以示优待。

昭武二年春,太祖主持完大楚第一届殿试后,户部奏准:“今后除随朝文职、内官、内使丁差,俱照旧优免。其余见任方面官员之家,各免人丁十丁,知府免八丁,同知以下至知县等官,各免人丁三丁,八品以下至杂职、省祭、听选等官,及监生、举人、生员、吏典之家,俱一例各免二丁。”

事实上朝廷从来没有给有功名的人免税的政策,按照太祖朝的规定,朝廷从来没有将土地税纳入优免的范围,优免始终只包括劳役中的杂役。

优免只针对赋役中的役而言,不涉及到赋税,无论你官居几品,只要没有朝廷特意下旨免你家赋税,原则上来说,你有多少土地,就得按照税率严格交税。

并且,优免不是免所有的劳役,只免劳役中的杂役,有些地方还能免均徭,毕竟均徭也是从杂役里面分出来的。

本朝的政策体制是中央发布最高指示,然后各个地方县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去进行调节和对最高指示的解读。但是劳役中的正役,也就是里甲之役从来都不在优免的免除范围之内。

虽然在制度上来说,优免一直只包括杂役,不包括正役和赋税,但是在具体的以县为单位的执行层面,乡绅们会通过各种手段,通过和县官勾结,不服正役、不交赋税。

所以的劳役和赋税都集中在名下没有几亩地的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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