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辙。吴烨和他们,就像是他和吴烨爷爷奶奶,他自己就是这样。
“儿大分家,树大分叉。”吴太太一直都知道吴烨主意正。
她做这些,只是希望加快进程,也是因为马有千里之能,无人不能自往,得拿鞭子抽一下。
“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他在外面成长还是很快的,说话做事,也没有那么多浮躁,沉淀了一些。”老吴分析。
这是他观察得来,吴烨更自信了,也更阳光了,进步很大。
“那是好事,看来我们选择做对了。”吴太太回答。
夫妻俩说着关于吴烨的事情,吴烨已经离开小区里了。他现在没有车了,还得去最近的地铁口,坐地铁回去。
要把车早点买了,不然真有点不方便,还卡是对的,还车就有的草率了,早知道再开几天。
路过献血站的时候,吴烨去献了血,他不是第一次献血,间隔时间到了,有空的话,都会去。
有可能某一天,他的血小板,就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这个事情,大学期间就开始了,他舍友都不知道,吴烨一直觉得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坐上地铁,吴烨回到公寓旁边。
还得步行回去。
电梯里。
和他同一趟电梯上楼的,是一个牵着黑色大狗的女生,大概一米七五的样子,一身迷彩,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包包旁边还有铁楸,绳子。
她手上牵着一条纯黑色的纽芬兰犬,狗就乖乖的蹲在她脚边,完全没有大型群的尊严,特别懂事。
可能是不习惯电梯,狗子偶尔想站起来,也被她一只手按下去。
也行感慨万分,这姑娘力气真大,不过也真的很飒。
那种飒,很多女生都很迷,但是没有。
一双皮鞋,一身迷彩,身材算是吴烨见过的女生当中能排前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