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狼犬,会细嗅蔷薇。
但齿臼狰狞,真要下口,吃的当然不会是花草,而是血肉。
晚饭时候,薛蒙总算是编整完了藏书阁第二经书区的所有书册,他累得唉声叹气,趴在孟婆堂直抱怨,连平日里最喜欢的辣子鸡丁,都没能够哄他开心。
正百无聊赖地玩着筷子,忽然见到楚晚宁进了饭堂,总算是精神一振,直起身子喊道:“师尊!”
楚晚宁看了他一眼,朝他点了点头。
墨燃坐在薛蒙身边,他、薛蒙、师昧,三个人一贯是一起吃饭的,但今日楚晚宁走进来,墨燃却将桌上的碗碟都挪了位子,空出一大片地方来。
“你做什么?”
墨燃却朝薛蒙笑而不语,站起来和楚晚宁招招手:“师尊,来这里坐。”
薛蒙:“…………”
师昧:“…………”
敬重是一回事,但一起吃饭,又是另一回事了。
能经常性坐在一张桌子上啃骨头的人,大半关系不会太生硬,至少得习惯对方吧唧嘴,受得了对方难看的吃相,偶尔的失态。
瞧薛蒙和师昧脸上的神情,尽管楚晚宁吃相素来从容高冷,但他们依然不习惯、不接受和他共进餐食。
对他们而言,偶尔和师尊吃饭,那就和应酬是一样的,彼此都得绷着,得客气,一顿饭下来往往背脊都挺僵了,食不知味。
楚晚宁也明白这点,他颇为意外地看了墨燃一眼,摇了摇头,还是端着些清淡的蔬菜,径直去了自己以前习惯去的位置。
五年没在孟婆堂进食了,一坐下来,楚晚宁就看到桌角上打了个镂花小铜片,上面居然刻了“玉衡长老专席”六个小楷。
“…………”
薛正雍有病吗!!
重重把木托盘往桌上一放,楚晚宁郁沉沉地坐下来,还没吃两口,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