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的大当家,名为血狼,原先就是附近村落的恶霸,仗着自身天赋不错,干些欺男霸女的勾当,后因得罪一位贵族,被人追杀,不得已进山当了山贼,后来,这家伙还把原先山寨的大当家杀了,自己成了大当家,经常带着手下的山贼,打家劫舍,附近村民对其恶行,可谓恨之入骨。血狼这个人呢,也是出了名的自大狂妄,城主府之所以这样派兵围剿,就是因为血狼敢和城主府叫板,附近一些山贼团伙,实力比饿狼寨强大的也有,但他们都会畏惧城主府,只有饿狼寨行事最是嚣张,才有饿狼寨如今的名声。”
德拉塞尔停顿一下会儿后,继续说道:“从这几日我们假扮猎户,遇到山贼的情况也能看出,几乎所有山贼,对猎户都有种轻蔑,见到猎户,是非打即骂,甚至有些人见到猎户,直接举刀杀来。可见,饿狼寨和附近猎户之间,积怨已深,若是有十几个猎户,半夜跑到饿狼寨送死,你们觉得,对方会如何?”
吴用双眼一亮,道:“猎户和山贼之间,山贼一直是优势一方,山贼面对城主府,也许会见之即逃,但是,对手若只是几个猎户,他们绝对不会畏缩,必定会以雷霆手段镇压,树立威信,再加上,山贼们刚刚被城主府的军队,追杀的抱头鼠窜,此时有树立威信的机会,他们不会错过,血狼又恰巧是个狂妄自大之人,更不会放过几个猎户,必定主动送上门来。少帅英明。”
德拉塞尔点点头,表示欣赏,道:“不错,领悟的很快,战场之上,牢牢把握敌人心理,是制胜关键。山贼的狂傲,以及他们与猎户的仇恨,是对我们最有利的条件。一位强者,只有面对弱小敌人的时候,才会放下戒心,倘若这个弱小敌人突然爆起,获胜的机会自然更大,这就是扮猪吃老虎的好处!”
“不过,我们与山贼之间的人数差距,实在悬殊,即便我们都可以以一当百,但面对这么多敌人,应付起来也不容易,若是最后让血狼跑了,就不好了!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