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在,就拉着出来逛逛。
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就半个小时多一点。
就这么一点点的时间,爸爸妈妈和那个一开口就不怎么说好话的明院长,到底达成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
回艺有点慌了,感觉粑粑麻麻不要她,并且要把她给卖给明星家当童养媳了。
已经年满十八岁,是不是不符合童养媳的标准?
那还行……
按照年龄来算的话,还是安全的。
“明星同学刚刚在海边摔了一下,现在衣服都湿了,得赶紧回家。”回艺不想做童养媳。
“摔了啊?严重吗?有没有受伤?”回妈妈再开口,就是紧张。
回爸爸则是在后面直接问:“要不要爸爸妈妈过去?”
啊……
这……
不认识的,该以为明星是回爸爸回妈妈亲生的小崽子了。
“他一个大男生,在沙滩上摔一下,能怎么的嘛?”回艺略带撒娇地对爸爸妈妈对外人的过度关心表示不满。
“他摔了你没有摔吗?你们两个在一起,应该要摔也是一起摔的吧?”回爸爸接过电话,脑回路有点清奇。
清奇到一语中的。
这会儿变成回妈妈在后面说:“你问问艺宝在哪里,我们给她送衣服过去。”
回艺怕回爸爸回妈妈揪着有没有一起摔的问题不放,干脆直奔下一个主题:“粑粑麻麻别担心,我衣服一点都没湿,你们稍等一下,我和明星同学马上回去。”
回艺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之前放鞋子的地方。
接到“挡箭牌”电话的时候,回艺还故意和明星离得很近。
哪曾想,自家老爸突发变节。
也不知道明星在旁边听到了多少。
这要是全听去了,肯定会觉得回爸爸巴不得回艺晚上不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