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法还是一个非常值得炫耀的时代。
明星就能用一串又一串0和1组成的代码,创建音乐相册,搭建校园论坛系统。
那一年,明星高一,被清华计算机系给当成了重点观察对象。
明爸爸对明星在电脑面前敲代码这件事情的看法是——只会在电脑上敲敲打打能当饭吃?
那个年代的计算机,远没有现在这么普及。
明爸爸对于计算机的理解,也就是打打字,长大了给电视台做个字幕速记员什么的。
能有这个想法,还是因为明爸爸接受了电视台的一个采访,最后在字幕里面,发现了一个错别字。
如果没有那次采访,明爸爸大概连这个唯一的使用场景,都想象不出来。
明爸爸对儿子“玩物丧志”不好好念书就想当速记员的未来前景,表达了极大的担忧。
从此开始了长达一年的“怒其不争”。
为了让明爸爸不要觉得自己是个不争气的搞计算机的。
硬气也好,霸气也罢,一年之后,清华计算机都把保送名额送到他手里了,明星想都不想就给拒了。
明爸爸知道之后,又把明星给臭骂了一顿,理由还是一如既往的“不争气”。
经过一整年对新兴专业的了解,明爸爸早就搞明白,计算机系的前景。
只是碍于面子,一直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先前的认识有偏差。
越要面子,就越打击儿子。
认真说起来,明星对北大法学的偏执,至少有80%,是被明爸爸给逼的。
从他在小学命题作文《我的志向》里,写北大法学开始。
明爸爸动不动地就会来一句——这种谁都有的梦想,是不能当饭吃的,有本事你真的考一个给我看看。
北大法学,是明星从小的志向,也是父与子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