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锦帛撕裂的声音,同长剑破空的声音,几乎同时到耳边。
段怡嘴角一抽,只见自己的手中,拿着半截雪白的袖子。
在她的面前,坐着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他生得一双单眼皮儿,眼神锐利如刀锋,尤其眼角的一颗泪痣,仿佛点睛之笔,让他的煞气更盛了三分。
一身丧服胜雪,唯独那腰带中间嵌着一轮圆月,用金丝银线绣了漫天星河。
他右手拿着筷子,那筷子上,稳稳的夹着一根长箭,箭势刚消,翎羽还在震着。
左臂没有袖子,光溜溜的,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
他不悦地看了过来,声音带着几分嘶哑,“你管谁叫叔叔?”
段怡讪讪一笑,余光却是瞟着来路,耳朵竖得尖尖地,待那些追她的马蹄声走远了,她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赌对了!
虽然她不知晓顾旭昭同顾明睿到底是剑南道什么重要人物,但明显屠尽整个客栈的人,目标根本就不是什么劳什子生辰纲。
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老顾家的两颗人头。
他们纪律严明,绝非一般的匪徒。既然需要遮遮掩掩,便说明这件事并非是可以暴露在天下的事!若这酒肆里只有几个弱鸡路人,那就是她段怡小命该绝!
可这群奔丧之人,拿着统一的制式武器,十有八九是军爷!
贼人再来一次屠杀与不露面直接退走的几率为五五分,段怡想着,看了看地上躺着一动不动的顾明睿,不对,为四六分!
她那“便宜叔叔”筷子夹箭,太过拉风,直接震退了敌人,将这几率变成了二八分!
见段怡不说话,与那少年郎同桌用饭的一个黄胡子儒生开了口,“哪里来的泥猴儿,像个未开化的。狐假虎威的主意,竟是打到我们公子身上来了。”
“却是不知道自己个大谬,一头扎进了这阎王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