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会拿出1.5%利润奖励公司员工,三个合伙们总获得年终分红不超过0.5%,扣除他们的股份,实际拿到的是0.5%年终分红的99%。
有阶梯目标才有动力,相当于沐阳拿出2.5%股份激励,其中2%是给三个合伙人。
2.5%多不多?
按照新公司的规模来说,已经算很多了。
如果沐阳只是给钱,不给技术,让曾群等人发展,2.5%当然少,给5%都不算多。
所以,给多少,是看下属有多大的贡献。
除了新公司,沐阳还打算拿星海投资公司、星海食品公司和文旅公司来试验,给他们激励目标。
开始不给,有各种考虑,主要是沐阳还有精力去管理这些公司。
现在沐阳开始甩手不管了,这些负责人如果没有股份激励,积极性会下降,感觉怎么样干都是为沐阳打工,心里不平衡后,自己会另起炉单干,这种事太多了。
新公司这边,
曾群担任新公司的总裁,黄霖和李评是副总裁,负责财务的副总裁是从星海集团派出,监督财务收支,星海集团总部不负责人事,由曾群全权负责除财务外的所有人事,可以说,放权很大。
沐阳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简单地说,就是沐**有一票否决权,但他只负责大方向,一般事情都不会过问,跟星海投资公司一样,让杨念全权负责。
还有一点不一样的是,星海集团的三元锂电池研发团队没有并入新公司,还是属于集团公司,会派人驻厂,新公司不负责锂电池方向的技术研发。
星海集团负责三元锂电池的技术研发及后续优化,也就是说,如果星电公司上市了,但实际技术还是被星海集团掌控,并不是说星海集团就能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