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放光的道:“日月所照,皆为汉土。”
大明正德二年三月二十八,一道圣旨传出,令满朝文武为之侧目。
钦封李桓为中军都督府都督签事,享钦差仪仗,巡视福建、江浙诸省,彻查福建锦衣卫千户韩凌灭门一案,晓谕地方文武,皆受节制,凡有违逆者,许先斩后奏。
这一道旨意直接炸懵了不少人,有人沉思思考天子在刘瑾推行新政的紧要关口突然之间派李桓以钦差的身份赴东南之地彻查锦衣卫千户灭门大案到底意指何方。
同时也有人闻讯大喜,在京师重地,锦衣卫的力量极强,哪怕是他们恨李桓要死,纵有千般手段,却也难以施展,但是如果李桓离开了京师,他们便有把握让李桓再也没有机会回来。
正常而言,做为代天巡查地方的巡查御史一般都是由文官充任,像李桓这般以锦衣卫官员、中军都督府都督签事武职的身份充任却是极其罕见。
不过随后宫中传出的一道旨意让一些想要以此做问题的官员闭上了嘴巴。
原来朱厚照又令督察院御史王守仁为巡查副使随行。
王守仁在正德初年因为得罪了刘瑾的缘故被刘瑾贬谪至贵州龙场,这一呆就是两年时间,不久之前才在李桓的建议之下,由天子下诏将其召回,入督察院,任命其为十三道监察御史当中的福建道监察御史。
可以说王守仁从贵州龙场一驿丞一跃成为十三道监察御史之中的一道监察御史,绝对是一飞冲天了。
虽然说品阶上没有提升多少,可是权柄之上简直是天壤之别。
驿丞是什么官傻子都知道,可是负责一道监察的监察御史,那可是权柄赫赫,几乎无其不可监管的部门。
任何一道监察御史下到地方几乎就相当于是代表天子的巡按御史,见官大一级,无人不受其监察,纵然是分封地方上的王爷见了,也要畏惧上几分,生怕对方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