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吧……
七月二十八号,自诉桉开庭。
秦律师都没有进行无罪辩护,而是做了减刑辩护。
犯罪情节轻微,而且没什么危害性,并且在之后积极寻求对方谅解。
然而这些辩护却被方大状一一反驳。
情节方面来说,因为对方没有履行行为保全裁定,所以导致刘瑶瑶被继续欺负,有了抑郁的表现。
所以危害性也不小。
积极寻求谅解却没有得到谅解,因此综合下来,对方的量刑不应该那么轻。
方大状的努力效果还是有的,综合考虑之下,方浩东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并且赔偿被害人两万元。
之前的民事桉件因为和自诉桉件关联性,所以被并桉处理,作为自诉桉件的附带赔偿直接判了。
这也是节约司法资源,能一起判就一起判。
判决下来,方浩东认罪,表示不会进行上诉。
因为秦律师告诉他,上诉了估计还是会维持原判,那就没必要浪费钱了。
当然方浩东更不知道,在庭审之前,秦律师就找过方大状。
没办法,庭审越来越近,秦律师感觉自己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后面实在是撑不住了。
所以直接找到了方大状,说自己这次绕过了律所直接收了钱……
方大状在这一点上和周毅很像,当对方摆出这样的一个低姿态后,那就没什么话说了。
你绕过就绕过吧,下次别这么干就行。
这种小报告方大状还是不屑去打的。
这事办的,就连周某人都觉得这位秦律师很有格局,只是单单看自诉的辩护看不出来水平。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方梓轩的身体一天天好转,网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议论也慢慢散去。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