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我们都知道刑事自诉,而且看起来有些人就是在诽谤,但你要真的通过自诉来解决问题还是会那么难呢?
因为嘴炮司法和司法实践是两码事。
方大状开口道:“不要着急,事情到了现在这一步,单单靠着我们个人的力量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通过起诉平台,拿到账号后面的个人信息,再提起刑事自诉,这是我们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做到的东西。
但是再往下,就不是个人权利能做到的了。
甚至可以说,假如那个“日出东方”,你明知道他就是胡荣,但你在法律上去没办法把双方串联起来,因为法律要讲证据!
“所以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自诉转公诉!”
“自诉转公诉?”
“对,只要转为公诉,那就好办了,我们没有办法获取那些更加详细的资料,但是公安部门却有很多的办法!”
周毅想了想问道:“可是方大状,你也说了,人家用的是别人的身份信息,这如果是随便买的信息,怎么查呢?”
电话里的方大状笑了。
“这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吗?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网络技术手段的强大之处,在互联网上,凡是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都是有痕迹的,而且这痕迹不会因为你删除相关信息跑路而消失!”
“你的设备信息,你发这些话时候的ip,等等等等,办法太多了……”
用方大状的话说,如果在网上套个娃那就没办法固定证据,没办法找到人的话,那就真的太小看现在的技术了。
所以关键不是能不能找到……
这就是方大状所说的关键,如果想找到对方,必须得把自诉转成公诉,如此一来,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那怎么才能把这自诉转公诉呢?诽谤桉件应该不容易弄吧?”周毅再次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