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绝对绝对不会再和这种不讲理的当事人打交道。
“同志,我也可以很明确的说,我这东西就是这么贵。”
“哦对了,我这有发票!”
说着话,周毅随手从旁边的包里取出了发票递给老许。
老许一脸诧异,这东西你居然都随身带着?
周毅看了看方大状,老方点点头表示肯定!
孺子可教也!
上次拍摄被人打坏手机,周毅买了这相机,很贵,因此呢,为了防止出现问题的时候扯皮,发票什么的一直都在包里。
按照方大状的说法,咱们不单单打官司要赢,吵架也要赢!
而且吵架不在于声音大不大,在于你能不能迅速的证明你说的话!
那这东西就得带着。
我说我这东西这么贵,你们不信对吧,我随时就把发票掏出来了。
这种现场证明的感觉,绝对比你在吵完架回家气的肝疼找出证明提交的感觉好太多了。
老许看完了,也是忍不住摇摇头,说道:“这个小伙子有发票,可以证明他的这个相机和镜头确实是这个价钱。”
“所以两位,你们也确实得按这个价钱来赔!”
仇小帅接过发票看了一眼,直接便道:“我不管,这东西哪有这么贵的,他自己花那么多钱被人坑了,反正我只答应赔一千块。”
“如果不要那就算了。”
民事纠纷,老许也只能劝说道:“你这样肯定不行的,人家的东西这么贵,你一千块钱,根本不够的。”
“那没办法,我就这么多钱,他爱要不要!”
再次劝说了几句,老许也只能对周毅说道:“没办法,我只能建议你走法律途径。”
小孩或者是大人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的事很常见,出警了他们也只能尽量调解,如果调解不成,那也只剩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