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很特别,他在1996年的时候就预测能进前三顺位,但他拒绝参加选秀,原因是他当时孩子刚学会走路他选择再念一年大学陪孩子成长,另一个就是不喜欢多伦多一年有一半时间冰天雪地,他喜欢有花有草有鸟有鱼的地方,波特兰,这些都有。
而且他很感性,看到崇拜的偶像企业家保罗-艾伦,就二话不说答应加盟。
他觉得他已经赚了很多钱了,他花钱的方式,他赚的钱他花一辈子都花不完,损失一点钱,去一支让他开心的球队、一座让他喜欢的城市,他觉得值得。
副总从麦克戴斯那里了解到范霍恩是个对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有更好的印象的奇男子,所以让刘秀接待麦克戴斯,看起来那个臭小子的颜值还是很能打的嘛!
“基斯,你以后有时间,可以教一教杰斯技术,他学习能力很强,而且他人挺好的,不像记者们写的那样,他不会拿着警棍打队友。”
范霍恩应道:“当然,肯定会的,他有需要,我肯定会帮忙帮他打磨技术。”
副总点点头,心想麦克戴斯说得没错,引进范霍恩,能给球队带来多个方面的帮助。
范霍恩说着感慨起来:“现在的年轻球员和我们那时候不一样了,莪们那时候都大学毕业了才进入nba,现在的年轻球员,好多人十八九岁就进入nba,赚了钱就开始迷失了,像典狱长这么有天赋又努力、有礼貌又谦逊的,已经很少见了。”
副总凌乱了,他不知道他该吐槽范霍恩‘厚古薄今’呢,还是吐槽典狱长努力又谦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