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鞋的轮廓,并递给了那伙计;后者看到之后,登时就皱起了眉头:
“公子,你这鞋跟画的是不是太细了,而高度又有足足三寸;如若鞋跟太细,这鞋子可能一踩便要断跟。”
“鞋跟就这么细,如果你做得比人的手指更粗,那鞋我便不要了!”
李云棠当即喝止了那伙计,他又不准备让人穿了到处走,不需要考虑其稳固性。
谁说鞋子一定是用来踩下地的?
用来加攻速,不香吗?
穿?
谁说高跟鞋只能用来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