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说:“一个月后,鬣狗忽然来找我,他说他要离开雇佣兵团,去一个更强更有趣的组织,问我要不要一起去。虽然我当时还没觉醒天赋,但毕竟是人类。”
“我当时犹豫了,虽然班森和其他兄弟对亲如手足,可他们毕竟是迷失者,跟我不是一个物种。”
“所以,你跟鬣狗走了?”黄警官问。
曼蛇摇摇头:“我挣扎了一晚,选择留下。”
“哈哈。”黄警官很高兴:“看来我俩是一路人啊。”
曼蛇不看黄警官,低下头,眼神中的仇恨又深了几分:“鬣狗离开那天,请大家去他家的别墅喝酒,算是告别。”
“那天,大家都喝得很醉,听到枪声时,我正在厕所呕吐,当我回到客厅时,我发现兄弟们全死了,脑袋中枪,血流了一地。”
“鬣狗站在尸体中,拿着手枪,一脸冷笑,我差点还以为自己在做梦。我问鬣狗,为什么要杀同伴?”
——“同伴?别搞笑了,他们就是一群牲口,其实杀不杀它们无所谓,但你一个人类,竟然对它们产生了感情,还一口一个家人,真恶心啊。所以离开前我还是决定杀了你们,省得以后每次回想起来,都要被恶心到。”
“以上是鬣狗的原话。”曼蛇眼角充斥着血红的眼丝:“每一个字,我都记得。”
其他人,陷入愤怒又无力的沉默,大家恨不能在二十年前的现场,亲手杀了鬣狗。
高阳忽然想到,刚认识曼蛇时,他对迷失者表现得漠不关心,甚至充满厌恶。
或许他厌恶的,只是曾经那个没能保护好“家人”的自己。
“鬣狗开枪打伤我,但没杀我,他知道如何杀人诛心,他在别墅安装了定时炸弹,我只能眼睁睁地躺在地上,看着班森他们的尸体一点点僵硬……”
“半分钟后,别墅爆炸,我努力爬向阳台方向,我被炸成了三段,飞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