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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又见巧合(4 / 5)

算个小名人,一直被这么关着,你们就不怕影响不好?”

张宇毫不在意他的态度,耐心给他解释。

“正因为你属于公众人物,才要自觉接受监督。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法律对你们这类人也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作为公众人物,对社会风气有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所以侦办你的案子才要谨慎再谨慎,虽然没有你盗墓的证据,但发生在你身上的巧合太多了,又被曝光在全国人民眼中,你这案子刚出现就被上面重视了,属于部里重点督办。而且我们的所为都有法律依据的。”

“先说你的拘留,根据《夏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警察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而你巧不巧正好符合三点。第一,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别瞪眼,在我们眼里,你就是重大嫌疑人,而且同伙是谁也不清楚,就算监控你的通信,也不敢保证你有没有将信息发出去。不洗清嫌疑,谁现在敢放你?”

“第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这点不能否认吧?你可是连家乡,父母都交代不出来吧?

第三,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盗墓肯定不是一个人的事对吧?你小说里这么多巧合,说你、或你们流窜作案、团伙作案,有错误么?”

“可我根本没盗墓啊!”梅谦叹气,虽然吕天路律师也同他讲过这些法律法规,可在侦办他案件的警官嘴里说出来,又是另一个味道了。

“你也没有自己无辜的证据不是?如果你能说出自己的来历,我们肯定能查到,你的嫌疑不就被洗清了么?”

“谁主张谁举证,你们说我有罪,那应该是你们提供证据!”梅谦冷哼。

张宇依旧笑着:“我们这不是在查么?至于羁押你的时间,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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