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尚文权可是没少去找李国东谈心,但是李国东却不为所动。他当然也知道赵大明白挺冤枉,在李国东的权限内,他给赵大明白定的罪名已经到定到了最轻。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文,是无可更改的规矩!任何人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行事!
当然,姚晓东跟营长并不在此列,对于这俩人,李国东也是无能为力!
但是像姚晓东跟营长这样的人,全红旗市又能找到几个?
有些事,不是他们能做,旁人就能做的!这就是冰冷的事实。任何时候,都会有特权存在!
至此为止,百货大楼的上百人械斗的事件终于算是画上了一个逗号。
读到这里可能有读者说了,老七你都写40万字了,咋还又用错词了呢?人家说某活动圆满完成,不都是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嘛?你咋还说是逗号呢?你再这样瞎几把写,一点都不严谨的话,我们可就不看这书了啊!
在这里老七当然要解释一下,老七并没有用错词,这里用的就是逗号,真滴,老七没用错。
因为这些判决只是事情的一个侧面而已,并不能代表事件的全部。而这件事的另外一个侧面,仍然是悬而未决并且扑朔迷离,且听老七给各位兄弟慢慢道来。
百货大楼事件中,其他该判刑的自然也都判了刑,该处理的自然也做了处理,老七在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这件事的另一个侧面就是,作为当街开枪袭警的当事人,姚晓东竟然没有被判刑。不但没判刑,甚至在整个卷宗里,姚晓东的名字连出现都不曾出现过。就好像在百货大楼事件中,姚晓东这个人根本就没出现过一样。
而且在审判过程中,只要受审的人一提到姚晓东的名字,审讯的警察们必定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外加加电棍伺候,姚晓东的名字不但不能出现在纸上,甚至连说都不能说!
这当然是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