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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符彦卿的嗅觉(1 / 4)

大名府!

大名府作为鼎鼎大名的河朔三镇之一,这块地方控扼河朔,北门锁钥。至唐代宗年间,就处于动乱之所,国中之国,乃大唐藩镇之患的肇始。

大周魏王符彦卿便居于此地,手握着由魏博军改成的天雄军。

随着郭荣不断增加禁军实力, 削弱节度使的权力,在大周已经没有几个成气候的节度使了。

当然符彦卿是例外。

因为各种原因,郭荣除了高平之战不得不拉着符彦卿给自己撑腰以后,就没有动过天雄军,但没人敢小觑天雄军的实力。

这天符彦卿正在喂狗。

“细腿,大朖!开饭喽!”

符彦卿手里拿着两只肥大的野兔,直接随手一丢。

瞬息之间,一黑一黄两道身影从角落里窜出来, 却是两条猎犬。

肥大的野兔给符彦卿揪着耳朵,挣脱不开,这一获得自由,立刻逃窜。

但黑色猎犬根本没有给肥野兔机会,速度快得仿佛一道闪电,细长的前腿一拍,当即就将野兔拍倒在地,上去就是一口,正中喉咙,熟练地用前腿踩在野兔的身上,一仰狗头,连皮带肉的撕扯下来,咽了下去。

黄色猎犬速度也是极快,肥野兔还没有跑出三丈,便给追上了。

但与黑色猎犬不同,它并没有干净利落地享受美食,而是跟野兔玩起了捕猎游戏。

它一口咬住肥野兔的后背, 然后头一甩, 将野兔甩了出去。

等野兔再次逃窜的时候, 它再次发力追上,一如既往地咬着野兔的后背,将它甩出去。

如此往复六七次,野兔给折腾得鲜血淋漓,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

黄色猎犬这才上前享受美味,它啃嚼野兔的方式极其粗野,狼吞虎咽一般,连肉带骨头一起啃嚼。

不一会儿,两只野兔就让两只猎犬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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