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挎着包的女人,虽然没有看到正脸,可是陆也从女人的身材上判断,估计应该是美人。而跟在其身后的男的,陆也觉得这光天化日的,劫色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是抢包的的可能性却是非常的大。因为陆也注意到那个女人手臂上挎的包是爱马仕的最新款,这个包他在国外的时候是看过雪妮挎过一个的,价值不菲,所以陆也就怀疑那个男的可能是要抢包。
遇到这个情况之后,陆也就想了想,觉得自己究竟要不要管?如果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再加上当下自己这种自身难保的情况,按理是不应该管的。可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都是给谁说的呀?更何况他可是出生于军人家庭,而且他这个人一向是乐于助人,在国外的时候其实他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他都管了,陆也心说现在这可是在我无比热爱的b市,他又有什么理由不管呢?所以陆也想了想,不让他碰上也就算了,既然让他碰到了,那他不管他就不是陆也了。
由于陆也只是严重怀疑,但是那个男的并没有动手,所以陆也肯定是不可能直接过去将那个人按倒在地然后报警的。同时陆也觉得他也不能去提醒前面那个女的,万一那个男的要是不下手怎么办?那自己不是就多此一举了吗?所以陆也觉得他就在后面跟着那个男的,一旦那个男的动手,他就动手。如果那个男的要是不动手,而且一会儿就走掉的话,那这个事儿也就算了。
陆也装作向是看东西的样子,但实际上则在那个男人的身后不远不近的跟着。而走着走着,就在陆也看到就在前面的那个女人快要拐弯向右走的时候,跟在其身后的那个男的突然快速就朝前面的那个女人走了过去,而且速度越来快,越来越快。陆也一看对方这是要下手了,于是也顾不上手里的行李箱,便跑着就追了过去。
要说那个男的还真是一个抢包贼,他在超市外面的时候就盯上了他前面的女人。他倒不认识什么爱马仕最新款的包,而是他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