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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回国(3 / 4)

,华纳和新线电影虽然密切合作,不过双方的关系还是很分明的。

当然,这并不妨碍林荀这么说,毕竟吹牛又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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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林荀的胖达影视公司还是拿下了《电锯惊魂》的版权。

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温子仁作为导演,将会全部掌握电影的拍摄权。

至于最终的电影剪辑,胖达影视公司自然要把关,然后就是续集。

对于续集,温子仁享有优先合作的权力,除非他自动放弃,否则胖达影视公司不能另换导演。

至于说片酬等等一系列问题,倒是不需要特别说明,毕竟是应有之义。

史蒂夫卡特看到《电锯惊魂》的时候,也被惊艳到了,的确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

投资小不说,还很有可能高回报,这正是胖达影视最需要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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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距离林荀来到米国,已经过去半年多的时间。

而且,眼看着就要过年,林荀没有继续再等待,而是决定回国。

至于说胖达影视公司的事务,自然是交到史蒂夫卡特手上。

虽然说远隔重洋,只要掌管好财政大权,他也不担心史蒂夫搞鬼。

“老板放心,等你再回米国,一定会见到一个完整的影视公司。”

看着林荀离开,史蒂夫其实是有些痛苦和不舍的,别误会,他不舍的是票子。

临走之际,林荀直接拿走了3000万米金,只给胖达影视公司留下了2000万。

虽然说还有《招魂》的电视版权,还有dvd版权,不过谁会嫌钱多?

林荀带走这么多钱,自然是为了发展国内,荀远影视公司也还是个空壳子呢。

随着飞机飞越太平洋,林荀难得放松下来,开始思考这一年的得失。

先是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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