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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重生之我全都要 > 第74章 一人得道,仙及鸡犬

第74章 一人得道,仙及鸡犬(3 / 5)

顾辙随和一笑:“这有什么?别跟我套近乎了,不然下次再有案子,你们就该回避了。”

秦暖不以为意地一笑:“不至于,我都调到刑事庭了,相信顾总这边,以后不会再有刑事案件了,有官司也是民商事的,潘姐跟您保持距离就够了。我有问题时,还要多多请教呢。”

大家都是懂行的,心里清楚,顾辙这次的商业间谍案子,就是立个威。

魏一平进去过之后,以后天元科技其他研究人员,肯定会噤若寒蝉,顾辙的驭下之术,也能张弛有度,将来哪里还有机会再犯同类的案子。

怕是竞争对手拿个一千万甚至那一座京城的别墅来,都买不通叛徒了。毕竟一时收受的钱财虽然爽,可真到了案发的时候,还是会吐出来的。

有顾辙这么有手腕的老板,明察秋毫洞明烛照,又不可能“一人坐牢全家享福”,把赃款拿稳拿久拿住。

顾辙也笑了,随和反问:“对了,你怎么想到调到刑庭的,跟潘姐在民三庭审体面案子不好么?”

秦暖很是得意地卖弄:“那不一样,民三庭已经有潘姐那么强的实力派了,也用不上我处理疑难杂症啊,我也没这本事。

刑庭诉讼费低不出成绩,但刑庭可以允许助理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啊,我要不是来刑庭,就我这过完年刚拿到助理资格的菜鸟,能像今天这样一个人审案子么?”

顾辙一想也对。

《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第44条又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

所以,在民事案件领域,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审判长必须是“审判员”职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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