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事实,可为何时至今日,才爆发了第一起闹到正式诉讼程序的反向假冒案件呢?
是因为我国的商标品牌保护法律工作做得太好了么?背后原因,值得深思。为此,记者又走访了北大法学院的相关专家,为大家揭开其中内幕……”
于是,下一个出镜的,就轮到了北大法学院知识产权系的张帆张主任——当然,他的身份并没有被语音介绍,只是在露脸的时候,给他打上了头衔字幕。
张帆的说辞,跟他当初旁听庭审时,跟马老板说的那些分析差不多,只不过经过了更严谨的修饰。去掉了一些商业上的算计,显得愈发四平八稳。
当然,他也免不了再卖弄一遍、把他当初七年前还没有相关法条时,就经办“鳄鱼反向假冒红叶西裤案”的事儿,拿来简单说一下、阐明一下法律原理。
毕竟哪怕是对一个北大副主任而言,上今日说法的机会也是挺值得珍惜的,一定要尽量多表功。
他最后总结道:
“……所以,这种情况在90年代还偶有发生,但是在我国《商标法》修订、对‘反向假冒’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后,再出现这种案子,
最主要的诱因,就是得有一项明显超出现有同类商品性价比水平的新产品。而且该新产品、新技术的持有者,还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快速响应市场上同行对于贴牌生产的需求。
以至于反向假冒者只要拿到货后立刻拆包装贴牌转售,都能获取明显的差额利润……”
张帆这番话也不算为顾辙吹嘘,但他说的确实是事实。
说白了,用不登大雅之堂的人话翻译一下,就是“你得有个产品太划算了,划算到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后不管改贴什么牌子卖出去,都能比卖原本的高成本正货多赚好多”。
节目组似乎也觉得张帆这番学理解释会让观众一时难以接受,所以紧接着就安排了正反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