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反应速度?这是何等的成竹在胸?
“潘姐你帮我们看看吧,这个案子是不是属于昨天那个案子的关联诉讼、在我们院立案会不会被魔都的同行抗辩、争夺管辖权?”立案女都快急哭了,她最怕担责任了。
潘筱婷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眼睛越瞪越大:“这个……似乎还真是板上钉钉的关联诉讼,他直接在我院起诉,也没什么问题。
你看,海昌告他的主要理由,就是他和莱曼眼镜沆瀣一气、表面上跟海昌签了排他授权,实际上却通过电商平台、给包括莱曼眼镜在内的一众小牌隐形眼镜厂家贴牌销售,让莱曼等企业事实上使用了他本该自用的专利技术产品。
而这个顾辙抗辩的理由,是他跟莱曼之间的关系,是莱曼侵犯了他的品牌权益、双方之间没有任何沟通协商、就是纯粹的买卖关系。是莱曼买过去之后,擅自变更了消费品的用途,拆了带天元光学商标的外包装、重新包装后倒卖。
如果顾辙能证明他所说的,告赢莱曼眼镜擅自侵犯天元的品牌,海昌告天元就彻底没有依据了。案子就从‘第三方与第一方勾结侵害第二方’,变成了‘第三方擅自偷用第一方,侵害了第二方’。
放心吧,这个案子也立在我们院好了,绝对是毫无瑕疵的关联诉讼,魔都那边同行抢不了管辖权的。”
潘筱婷趁着给立案庭同事讲解,她自己心中也大致把情况捋顺了几分。
这就好比第一种情况是顾辙递刀子给第三方、第三方拿了这把刀子捅了第二方。
而按顾辙的说法,他压根儿从头到尾没递刀子、跟第三方没有任何同谋串联,是别人潜入他家行窃、偷了他的刀子去捅了第二方。
这特么能一样么?
这种情况下,“盗窃”的案子审好了,“失主”当然就不用承担刀子捅人的责任了,责任是这个“小偷兼伤害犯”的事儿。
他